嘉奖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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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奖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暂行办法

国家教育委员会 人事部 等


嘉奖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暂行办法

1989年2月16日,国家教委 人事部 全国教育工会


第一条 为鼓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于我国的教育事业,表彰他们在我国教育事业中作出的显著成绩,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我国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等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均可依照本办法予以嘉奖。
第三条 国家对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并作出显著成绩的教师,颁发“全国优秀教师奖章”和相应的证书;其中贡献较大者,颁发“人民教师奖章”,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和相应的证书。对作出显著成绩的教育管理人员、服务人员颁发“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奖章”和证书,其中贡献较大者,并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和相应的证书。
第四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中堪称表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嘉奖:
1.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德、智、体、美全面成长,在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的;
2.在完成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中积极改革、勇于探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有突出成绩的;
3.在学校管理和服务、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的。
第五条 “人民教师奖章”、“全国优秀教师奖章”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奖章”以及相应的证书,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或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委托地方人民政府授予。
第六条 设立或出版嘉奖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光荣簿,记载他们的名字和业绩,并通过适当的形式予以宣传;发给受表彰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金并在组织参观、休养等活动时予以优先。
第七条 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由国家教育委员会会同人事部、全国教育工会统一组织领导。负责分配奖励名额,确定奖励形式,审定“人民教师奖章”、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全国优秀教师奖章”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奖章”获得者人选。
第八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会同人事部、全国教育工会根据需要组织嘉奖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评审工作,负责评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申报嘉奖的人选,其重点是评审“人民教师奖章”获得者和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的人选。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教育工会负责本地区全国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评审和申报工作。各地的表彰工作,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
第十条 嘉奖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工作,国家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评奖活动在该年2月份开始,5月底前各地将申报材料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在当年教师节前,国家教育委员会会同人事部、全国教育工会和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举行颁奖仪式,对“人民教师奖章”、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全国优秀教师奖章”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奖章”获得者进行嘉奖。
第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国家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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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公路运输管理暂行办法》等55件行政规章进行修订

河北省人民政府


对《河北省公路运输管理暂行办法》等55件行政规章进行修订
河北省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对《河北省公路运输管理暂行办法》等53件行政规章进行了修订,这些规章的修正案已经1997年12月18日省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河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和《河北省城市临时建设和
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办法》两件行政规章的修正案业已经省政府批准。按修正案作相应修改后的55件行政规章,在《河北省法规规章汇编》中重新发布施行。
1997年12月31日以后,凡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抵触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均为无效的抽象性行政行为,以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附:55件行政规章修正案目录
省长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55件行政规章修正案目录
1、《河北省公路运输管理暂行办法修正案》
2、《河北省家犬管理办法修正案》
3、《河北省就业训练试行办法修正案》
4、《河北省乡镇企业消防管理规定(试行)修正案》
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淡水渔业管理的规定(试行)修正案》
6、《河北省公路运输客票附加费征收实施办法修正案》
7、《河北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修正案》
8、《河北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修正案》
9、《河北省技术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修正案》
10、《河北省公路旅客运输管理实施办法修正案》
11、《河北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办法修正案》
12、《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修正案》
13、《河北省性病防治管理暂行规定修正案》
14、《河北省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修正案》
15、《河北省白洋淀水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修正案》
16、《河北省酒类产(商)品专酿专卖管理规定修正案》
17、《河北省实施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细则修正案》
18、《河北省舞厅、游艺游乐、书、报、刊经营活动管理费收取办法修正案》
19、《河北省食品标签标准管理暂行办法修正案》
20、《河北省儿童计划免疫条例实施细则修正案》
21、《河北省粉煤灰综合利用暂行规定修正案》
22、《河北省农业四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修正案》
23、《河北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实施办法修正案》
24、《河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修正案》
25、《河北省地籍测绘管理办法修正案》
26、《河北省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暂行规定修正案》
27、《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修正案》
28、《河北省经营性社会文化艺术比赛管理办法修正案》
29、《河北省罚没财物和赃款赃物管理规定修正案》
30、《河北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修正案》
31、《河北省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若干规定修正案》
32、《河北省宗教活动场所暨宗教教职人员管理规定修正案》
33、《河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修正案》
34、《河北省歌舞厅管理办法修正案》
35、《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修正案》
36、《河北省加强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管理的若干规定修正案》
37、《河北省对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处罚暂行规定修正案》
38、《河北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修正案》
39、《河北省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暂行规定修正案》
40、《河北省航道管理实施办法修正案》
41、《河北省海域管理规定修正案》
42、《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修正案》
43、《河北省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修正案》
44、《河北省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修正案》
45、《河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规定修正案》
46、《河北省职业介绍暂行规定修正案》
47、《河北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办法修正案》
48、《河北省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海洋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修正案》
49、《河北省公民义务献血管理办法修正案》
50、《河北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办法修正案》
51、《河北省经济信息保密办法修正案》
52、《河北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修正案》
53、《河北省药品经营管理规定修正案》
54、《河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修正案》
55、《河北省城市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办法修正案》



1998年1月1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石化河南平顶山石油分公司关于对平顶山市社会加油站及农村经营网点实行特许加盟经营的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石化河南平顶山石油分公司关于对平顶山市社会加油站及农村经营网点实行特许加盟经营的意见的通知
平政办〔2002〕102号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石化河南平顶山石油分公司关于对平顶山市社会加油站及农村经营网点实行特许加盟经营的意见的通知
  平政办〔2002〕102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石油分公司《关于对平顶山市社会加油站及农村经营网点实行特许加盟经营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二年十一月五日

  中石化河南平顶山石油分公司关于对平顶山市社会加油站及农村经营网点实行特许加盟经营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经贸委《关于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平政办[2002]12号)要求,我公司对所属加油站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目前,全市共有加油站303座,其中我公司所属仅有68座,占22%,其余78%的社会加油站中,有不少站点设施比较简易,人员安全意识差,安全防范措施滞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使平顶山市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发展服务,本着安全经营、统一规范的原则,我公司拟对全市社会加油站及农村经营网点实行特许加盟经营。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加盟连锁范围。
  全市范围内除中国石化系统所属加油站之外所有具备经营条件的社会加油站(点)。
  二、加盟连锁方式。
  按规模大小分社会加油站和农村零售网点两种。
  (一)社会加油站。对社会加油站主要采取连锁经营的方式。即社会加油站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石油分公司签订特许加盟连锁协议,悬挂“中国石化集团”品牌,其成品油资源统一由中石化公司按合同提供,在其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企业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接受中石化公司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农村零多点。由于农村零售网点分布零散,设备简陋,安全隐患较多,主要采取联营方式对其加强管理。现在正在经营且符合条件的农村零售网点或今后新增网点应一律与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石油分公司签订联营协议,由中石化公司注入资金按加油站建设规范进行整治、改造、建设,统一纳入中石化集团公司管理。各种证照统一由中石化公司办理,悬挂“中国石化集团”标志,经营中石化公司油品,统一纳税。各农村站(点以其现有土地、房屋、设备,估价作为联营本金,中石化公司以更新设备、形象标识及隐患改造投资作为联营本金,联营分成方式由双方视不同情况具体商定,但必须实行“四统一”,即统一证照办理、统一油品配置、统一安全管理、统一照章纳税,防止劣质油品在市场流通和国家税收流失。
  三、对不具备经营条件及安全设施的社会加油站应坚决关闭取缔,严格石油市场准入制度。
  四、今后平顶山辖区内经批准新增加油站(点)原则上由中石化河南平顶山石油分公司投资兴建,其它社会新建加油站(点)纳入连锁经营体系。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实施。
                            中石化河南平顶山石油分公司
                            二OO二年八月二十二日